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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立新的答复具有代表性,他表示,就在前不久,省高级法院研究出台了“服务保障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十二条司法措施”,立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更优法治环境,把《指导意见》要求落到实处。
具体来说包括: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发展,释放新质生产力“新效能”;服务保障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激发新质生产力“新活力”;服务保障新时代改革开放,涵养新质生产力“新生态”,为以更高水平开放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关键词:不偏不倚
营商环境好不好,说到底要看经营主体获得感安全感足不足、发展信心强不强。政法机关肩负着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省政法机关在履职尽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做好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对此,徐大勇列举了一组翔实的数据,202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打击重点领域违法犯罪方面,围绕商业特许经营行业合同诈骗、“AB贷”等领域犯罪开展集中打击33批次,侦办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600余起;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方面,破获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案件580余起;破获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严重破坏资本市场交易秩序的案件30余起、串通投标案件160余起;同时严惩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行为,破获食药品案件1900起,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
郑立新和李爱君就此问题的回答同样清晰明确。
省高级法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健全完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出台知识产权、房地产、破产等审理指南20余份,实施类案强制检索制度,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以法治的确定性助力稳预期、强信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商事纠纷商人解”,去年以来,通过商会商事调解化解商事纠纷2.6万件,标的额达56亿余元。
相较刑事诉讼而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涉及的经营主体数量更多,诉讼结果同样对经营主体的权益影响巨大。我省检察机关抓住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提高法律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去年以来办理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监督案件3100余件,办理涉企行政生效裁判结果诉讼监督以及涉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80余件。
“全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法服务”
关键词:暖企护企
截至2023年底,我省经营主体总数超1452万,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既要面对发展的难题,也要应对成长的烦扰。近年来,江苏政法机关推出了不少优质高效便捷的政法服务,受到了企业的广泛欢迎。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服务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范沁芳介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聚焦增强政务服务便利,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接入“苏服办”总门户,18个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同时,聚焦提高法律服务质效,推动法律服务向企业聚集区延伸、向产业链融合,176个省级以上园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进驻,1025家法律服务机构有效对接112条优势产业链、1056家链上重点企业。此外,在全省5所高校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育基地,建成省级涉外律师人才库,有力地保障企业“走出去”。
“全省公安机关持续聚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创新执法服务举措,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推动各项便企利企措施落地,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徐大勇还特意举了几个改进公安政务服务,提升便企利企力度的例子:推动涉企行政服务事项“减跑动、减材料”攻坚,实施赴港澳商务签注“智能速办”“全国通办”;推动户口迁移等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实现“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多个事项“全程网办”;试点开展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持续加强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推动更多事项一站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