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晶:作风务实的执法“啄木鸟”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7月31日A07
日期:07-31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中兴派出所法制副所长刘金晶,深耕法制条线10余年,严把案件关口,监督受立案流程,保证执法公平公正。曾荣立三等功两次,获评全市执法监督优秀能手,多次被评为优秀法制员。在同事们的眼中,他是执法战线上不知疲倦的“啄木鸟”。
刘金晶深学细研法律知识,强化深挖扩线本领,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为每宗案件“坐诊把脉”。
中兴派出所年轻民警居多,为了让他们成为规范执法的“行家里手”,刘金晶坚持手把手传帮带。他时刻关注在办案件进程,全程监督各个执法环节,与承办民警一起分析案件取证要点,通过议事议案总结案件办理得失。同时他还从法律知识、沟通协调等多个领域帮助年轻民警补短板、强弱项,用自己的专业和细致,为提升派出所民警规范办案质效助力把关。
“刘所,刚接到一个警情,我有点吃不准,麻烦帮助看看。”多年一线执法经验,不仅让刘金晶成为公平正义的“执剑人”,他的电话也成为所里的法律咨询“热线”。
今年2月,辖区一居民报警称与他人合伙做生意时,发现对方利用虚假合同让其支付投标费、合同保证金、公关费等共计100余万元。承办民警一筹莫展之际找到刘金晶,刘金晶根据掌握的现有证据,围绕嫌疑人关联人员展开调查,同时判断出这类嫌疑人案发时有债台高筑且被骗对象不止一个人的特点。在一番深挖细查后,最终发现嫌疑人朱某案发时欠债200余万元,另有3名受害人被骗情形相似。面对相关证据,嫌疑人朱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对待每起案件,刘金晶始终以“严”字贯穿。
今年6月,刘金晶在审查一起殴打他人案件材料时,发现办案民警以普通互殴下结论,但根据笔录,案件似乎存在“隐情”。为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刘金晶迅速调阅案发现场监控录像,结合证人证言,经过严密分析后,最终查清该案件为一起“正当防卫”案,且先动手人员已构成寻衅滋事,属于不可调解范围。“如果不是刘所仔细查看卷宗,仅以惯性思维处理,可能导致本案以调解结案,那将是一个重大执法问题。”办案民警事后仍心有余悸。
中兴派出所辖区内有企业300余家,为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安全发展,刘金晶通过面对面精准宣防的方式将普法延伸到生产第一线,他经常与社区民警一同前往辖区企业进行普法宣传,结合身边典型事例,向员工们讲解相关法律,告知企业经营者及员工要合法合规经营,注意安全生产,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谨防各类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