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推进首席法律顾问试点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7月30日A01
日期:07-30
本报讯(记者 郑弋 通讯员 岳欣蓉)近日,丹阳市在全省率先出台《首席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法制队伍建设,强化内部法制力量与外聘法律顾问衔接配合,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根据《实施方案》,由丹阳市司法局承担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同时确定5个政府部门作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首席法律顾问由单位分管领导或法制机构负责人担任,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从业经历,同等条件下公职律师优先。在此基础上,组建以首席法律顾问为主的“1+X”法律顾问团队,“1”即首席法律顾问,“X”由部门内部法制人员和外聘法律顾问组成,有效改善相关部门单位现有法制审核人员和后备法制审核人员的“双不足”局面。
“首席法律顾问牵头法律顾问团队,全程参与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全领域和各环节,参与行政决策,并对决策合法性把关负责。”《实施方案》明确首席法律顾问“七大履职范围”,包括组织开展对本单位重要文件、重要协议、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参与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参与本单位合同洽谈签订等。此外,《实施方案》还强调,要以严谨的态度履行首席法律顾问职责,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提出法律意见,为政府部门依法决策把握好法律关,为法治丹阳建设贡献法治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