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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之间有座“桥”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7月17日A04

日期: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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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司法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赵丹 李迎春

“感谢你们,没想到这么快就收到赔偿费了!”近日,扬州市江都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魏正兴收到来自张某送来的锦旗。

原来张某在某专科医院做腹腔镜探查术,后因腹痛检查二次住院进行手术,患者认为二次手术与院方误诊有关。为此,医患双方发生争议。医调委收到调解申请后,选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化解患者情绪,同时,组织医疗专家评估,仅用1天,医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张某的调解故事,是江都医调委高效化解医患纠纷的一个缩影。成立8年以来,江都医调委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3700余人次,调解成功347件,调解协议履行率、群众回访满意率均为100%,2023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多层次布局

架起医患沟通“连心桥”

“医患纠纷严重,一个重要原因是医院和患者缺少一个有效沟通平台。”江都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霍新介绍,“我们立足百姓对健康服务的期望,联合区卫健委指导成立江都医调委,在医患之间构筑了‘缓冲区’,一揽子地为医患双方解决问题。”

目前,江都医调委在全区设有10个分布各地、覆盖全区的医患调解联络站,并在辖区内各医院挂牌成立医患沟通办公室,从第三方中立角度,将“单方投诉”转为“有效沟通”。调解结果如何让双方信服,一个过硬的医疗损害责任评估专家队伍是关键。江都医调委坚持每个受理案件都组建一个调解小组、制定调解方案,正是这种“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调解理念,解开了无数患者和医院之间的心结。

法治化参与

寻求息诉止争“最优解”

去年2月,患者毛某因咳嗽、咳痰伴咳血到某一级医院就医,治疗后病情出现反复,后经上级医院复诊后,诊断结果与初诊不一致。毛某认为初诊医院误诊,应承担全部责任的赔偿。但医院只肯承担轻微责任,拒不赔付。江都医调委得知情况后,全面查阅毛某病历档案,发现毛某案件中涉及的医疗专业知识复杂,且双方诉求差距过大,便立即启动医学、法律调解专家库参与调解,出具专家意见。

用专业知识说服医院,用真挚的情感打动患者。江都医调委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帮助双方梳理分析医患责任、明晰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双方合理表达诉求、寻求一致,当事人双方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

中立性思维

擦亮权威定责金招牌

作为第三方调解组织,江都医调委始终把“保持中立、工作独立”作为工作准则,受到医患双方信任。如今,江都医调委的成功经验正在向其他调解领域延伸。“近年来,我区正在把医调委实践中提炼的‘热、冷、慎’三字工作法不断向住建、婚姻家事、道路交通等涉民生保障领域应用,培育了一批符合江都实际、具有特色、彰显成效的人民调解组织,实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让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成为新风尚。”霍新强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