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为基层解纷充电赋能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7月17日A02
日期: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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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自从2020年6月张老爷子与小儿媳发生口角矛盾起,小儿子一家就不再赡养张老爷子夫妻二人,也不支付赡养费。即使高兴亚多次上门给张大爷两口说情,小儿子也不愿做出让步,甚至还有许多亲友也吃了闭门羹。
“这起纠纷现在能顺利解决,还是要感谢法官驿站,不仅给知识还给人。”谈及此事时,高兴亚不由地感慨道。
“给知识”,说的是“全县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专题培训班”,为强化融合法庭、法官驿站的调解功能,政法委牵头举办该培训班,由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针对基层社会治理、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对涟水部分政法委员、调解员、网格员进行集中培训,高兴亚就是第一批学员。
“给人”,说的是挂钩联系法官张兴鹏。根据《关于建设“优+”融合法庭·法官驿站的实施意见》要求,每一个融合法庭要有挂钩联系法官2名+调解员2名,每一个法官驿站要有挂钩联系法官1名+调解员1名+网格员1名。陈师法庭庭长张兴鹏便是该村的挂钩联系法官。
“这起纠纷我有印象,那天上午‘优+融合法庭法官驿站通讯录’刚发出去,下午高兴亚的电话就打到我办公室。”于是张兴鹏便联系了该村的网格员与高兴亚一起上门,经过半天的调解,小儿子一家终于明白赡养父母既是情理要求,也是法理规定。
而据张兴鹏事后介绍“如果遇到更复杂的纠纷,还可以依靠‘集成研判室’。”所谓“集成研判室”即联合融合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综治中心,通过多方合作凝聚多元解纷法治合力,化解纠纷效率更高。
特色引领
创新“1233”法官驿站新机制
6月14日,淮安市委主要领导到涟水参加五级人大代表“进网格促和谐”代表履职主题活动,其中就物业管理条例落实情况参观了现代名流花苑小区,了解了涟水县法院“1233”特色法官驿站运行机制,即“一个驿站、两个支部、三层递进、三个必到”。
该机制萌芽于涟水县法院为化解小区物业服务纠纷治理难题,专门在小区建立的“法官+代表”红色“优+”法官驿站。区别于普通法官驿站,该法院由立案庭党支部书记为挂钩联系法官、县人大代表凌磊为调解员,针对物业服务等纠纷进行联合调处,解锁党建引领、“法院+人大”参与、群众受益的物业纠纷调处新路径。
自该机制建立以来,83.7%的物业合同纠纷得以诉前调解,民事立案后亦有88.3%的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
在物业服务纠纷解决上看到成效后,涟水县法院立即总结成功经验,加以推广。据悉,目前已创建产业式法官驿站,为特色农业产供销一体化各环节提供法治服务;企业式法官驿站,在今世缘酒业设立法官驿站,为项目建设、产业升级、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