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张晓燕 本报记者 王晓红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7月12日A05
日期:07-12
近日,徐州市云龙区法院在办理江苏某建设公司等10余家单位与徐州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系列保全案件中,审慎采用“财产筛选+市值估算”方式,在保障企业4000余万元保全标的有效控制的同时,助推898名业主购房利益及时兑现,取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反复斟酌
多方兼顾得最佳选择
云龙法院在该系列保全案件办理中发现,置业公司名下财产主要有银行存款、住宅、商铺、办公楼、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保全法官调查走访后发现,置业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余额较少,目前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扣缴税款、扣缴水电费、支付逾期上房违约金等,如果冻结银行账户将导致898名业主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实现难度增大。登记在置业公司名下住宅实际已经出售,根据“房地一体”原则,查封建设用地使用权,查封效力也会及于地上建筑物,将导致购房业主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置业公司名下商业楼商场已经开业,大部分商铺已经与租户签订了租赁合同,查封商铺既会造成承租人心理动荡,也会因为租赁在先而带来后续执行程序财产处置难。
充分比较后发现,置业公司办公楼无权属争议,成为保全财产的最佳选择。经过多次协调,最终申请人均同意仅对置业公司名下办公楼采取保全措施。
善意文明
平等保护促定分止争
在办公楼价值估算方式上,申请人认为应当按照市场价估算,被申请人认为应当按照备案价估算。负责保全的法官调取置业公司近期办公楼销售合同发现,办公楼备案价比市场价高近一倍。
根据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同类办公楼备案价,结合目前房地产市场行情、财产处置成本,云龙法院最终确定以同等条件的办公楼市场价格估算被保全财产价值。
(下转D版)
徐州云龙慎重保全守护“千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