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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护航“小巨人”健康成长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7月11日A06

日期: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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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综合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庄子刚)“这是我第一次以被害企业代表身份旁听庭审,也让我深刻认识到公司内部贪腐的严重性,回公司后我会分享此次心得体会,与同事一起引以为戒!”5月24日下午,在张某某职务侵占案庭审结束后,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科长深有感触地说。

这家公司是一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是本次庭审中职务侵占案件的被害单位。2022年开始,公司库管员张某某利用管理、调拨物料的职务便利,将部分物料设法单独存放囤积、变卖。为了将物料顺利变现,张某某还利用库管员负责验收供应商供货质量的职务便利,要求供应商供应此类物料时,对部分物料“私下交付”。受制于张某某的身份,部分供应商将部分物料私下交给张某某。

2023年8月底,公司对仓库进行盘点期间,发现库存物料数量异常,遂报案。2024年1月11日,张某某被移送审查起诉。沭阳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启动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优效办理机制,依法审查认定张某某犯罪事实,促成张某某家属代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在听取被害企业意见基础上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2024年5月29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为了帮助企业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强化内部廉政教育,沭阳县检察院还邀请部分企业员工旁听了该案庭审。

损失追回了,内部“蛀虫”清除了,但企业的“土壤”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沭阳县检察院主动靠前服务,在被害企业设立“检察护企”联络点,为企业提供普法宣传、风险提示等法律服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仓储管理漏洞,沭阳县检察院制发了《法律风险提示函》,提出规范物料领取程序、定期核查账目及供货单位发货单据、加强监控覆盖面、搭建内部举报途径四个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