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里终于能播种了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7月11日A05
日期:07-11
“这可是我二十多年来第一次在自家田里播种,你看,花生都冒芽了!”6月26日,泗洪县检察院检察官到现场回访,映入眼帘的是笔直平整的田地,田中的老胡放下农活开心地介绍说,村里今年6月初将田地返还给了他。
这0.283公顷田地,已经困扰了老胡二十多年。原来,老胡有一处0.283公顷承包田,承包期至2025年12月31日。二十年前,老胡所在乡镇实施农田林网项目,田中间被铺设了一条东西走向、宽度约6米的道路。道路从老胡田地穿心而过,铺路不久后,牛某等人便承包该片区道路种植杨树。
如今土路早已无人行走,当初的小树苗却日渐长成、枝叶繁茂,树下庄稼因常年缺少光照导致减产。
2021年4月,老胡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要求村委会、牛某复原0.283公顷土地,赔偿因种树致粮食歉收损失。但是法院认为村委会、牛某并非侵权主体,驳回了老胡的诉讼请求。同年5月,老胡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乡政府砍伐涉案土地上的树木,复垦土地。法院认为老胡起诉乡政府占地行为违法超过法定诉讼期限,裁定不予立案。(下转C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