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财物公示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7月10日A02
日期:07-10
2024年5月12日16时28分,南通海警局通州工作站于32°16.065′N,121°31.344′E处登临检查一艘船舶(船头涂刷船名号“东凌08”,船长12.47米,宽3.109米,主机为两台雅马哈F250HET),船上人员未能出示该船船舶证书。
因上述船舶所有人无法确认,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请上述船舶所有人持有效证件及合法有效手续到南通海警局通州工作站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联系电话:张警官15151331587)。若逾期该船舶未被认领,我站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将其作为无主物处理。
南通海警局通州工作站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