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调解一案三方受益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7月09日A06
日期:07-09
本报讯(通讯员 李金宝 周天姿)“被告25万元合同款已交到法院,你现在可以发货……”近日,沭阳法院调解员张正奎电话通知涉案原告。“好的,太感谢了,我们正等着这笔钱给工人发工资,我们立即发货……”原告接到法院调解员电话后激动地说。
甲公司、乙公司系长期合作伙伴,甲公司为乙公司加工防护服,乙公司提供原材料,到今年4月,乙公司欠甲公司加工费30余万元。甲公司多次催要款项无果,遂将乙公司诉至沭阳法院。
案件受理后,接手调解此案的调解员张正奎多次打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原、被告两个公司皆是注册资金不大的公司,如若这笔案款不能及时到位,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后,调解员一边耐心地做原告甲公司诉讼代理人工作,一边向被告乙公司释法明理,引导其主动配合调解。先后组织三次调解,最终促成被告乙公司将25万元案款拿到法院,原告甲公司见案款交到法院后马上发货,原告与被告握手言和,领到工资的工人们开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