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专项行动持续发力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7月09日A06
日期:07-09
本报讯(通讯员 张猛 陈钢 钱智刚)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盐城大丰区法院常态化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王某、俞某与陈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陈某雇佣王某、俞某安装门窗,双方结算后陈某微信向二人转账5000元,剩余工资一直未支付。王某、俞某多次追要无果,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后,陈某未及时履行,王某、俞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但未见其实际行动。此次集中执行,执行法官上门查找陈某,起初,陈某还找各种理由试图拖延还款。执行法官随即将其拘传谈话,告知陈某拒不履行将会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现场督促、法律震慑,陈某一次性足额履行47943元,案件成功执结。
大丰某日用品经营部与戚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戚某应给付该经营部租金5000元。因戚某未按约履行,该经营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次集中执行,执行法官上门查找被执行人,后在其家属协助下,被执行人戚某转账5000元,租金履行到位,案件顺利执结。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走访27户,搜查2户,拘传6人,拘留1人,腾空不动产2处,执行和解3件,执行完毕8件,执行到位239.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