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欠款我来还!”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7月09日A06
日期:07-09
“法官,我知道了,谢谢你。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钱我替父亲还了。”近日,被告之子李某某主动向原告张某支付了父亲长达十年的欠款,面对这样的“代父还债”,张某十年的心结被成功解开。
十年前,李某在张某处购买一辆电动车,因资金不足还差3000元,便向张某出具借条载明上述欠款事实,约定一月后归还并支付利息。张某多次要求李某履行还款义务,均被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到起诉时,李某仍分文未付。
泗阳法院新袁法庭接到此案件,考虑到该案件时间久远且标的不大,审理法官便在庭审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张某表示自己开店不容易,大家都是街坊邻里本不想将事情演变成这样,可李某次次推诿不还钱,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当法官试图与李某联系时,却发现李某常年不在家,电话也无法接通,通过街坊邻里的帮助联系上其子李某某。经了解,李某现年近六旬,无任何收入来源,无还款能力。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有效化解双方矛盾,息诉止争,法官耐心地向李某某普及法律知识,告知其父亲李某应承担违约责任,偿还借款。
在法官与张某沟通后,李某某当天向张某转账3000元,张某自愿放弃利息并依法撤诉,这起近十年的纠纷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