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赵帅 赵倩
六月盛夏,在睢宁县法院魏集法庭门口的大马路上寥寥几人,老张只身一人咬着牙用力转动着轮椅过来了,为了那“纠缠”很久的赔偿款。
数月前,从事喜庆节日拱门搭建的小陈在刘某的委托下为即将结婚的宋某搭了拱门,老张在骑行二轮电动车的途中刮擦到了用来固定拱门的拉绳而摔倒,导致老张身体多处呈现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搭建拱门的小陈负事故全部责任。
老张找小陈赔钱,小陈却认为自己是按照东家意思搭的拱门,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
庭审这天,双方见面后又是剑拔弩张。法官倪泗娟见状,先是以背对背的方式与小陈释法明理,将交通事故纠纷与承接合同纠纷分别理清,小陈渐渐缓和情绪,明白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随后,倪泗娟与老张就赔偿的金额协调沟通,最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法官,我来推吧。”“我不知道是这样的,不然肯定不会让你折腾那么多趟。”看着行动不便的老张,小陈主动将轮椅从干警手中接过边推着老张嘴里边小声嘀咕自己的歉意,并细心地将老张送到汽车的后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