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记者 苏司轩 范晓杰
融情于法,悉心调解。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9年来,曹明扎根基层,不改初心,履职尽职,勇于创新,做深、做细、做实纠纷化解工作,被辖区百姓亲切誉为“把和谐答卷写在月塘的‘金牌调解员’”。
“不求‘官’有多大,但求百姓和谐。”仪征市司法局局长赵承钧介绍,29年来,曹明竭力依法维护辖区安定,运用精湛的法律知识,先后主持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00余件,重大疑难纠纷500余起,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170起,防止矛盾激化130起。2023年9月,曹明捧回“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奖牌。
不遗余力,解开当事人“心结”
“我定分止争的诀窍就是换位思考。”曹明认为,与百姓打交道,做调解工作要不遗余力,了解当事人的感受,多为别人着想。
“如果没有曹所长出面相助,我们很难拿到辛苦钱。”铁坝村村民老邹坦言。
原来,10年前,扬州某公司分别与月塘镇两个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主要从事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种植、养殖、休闲观光等生产经营。近年来,由于公司经营不景气,导致拖欠老邹等农民工工资约38万元。
今年1月,老邹等农民工多次与公司讨要无果,将此事向月塘镇政府反映。为尽快化解纠纷,镇政府将此任务交给曹明。
“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曹明第一时间出面详细了解案情,先听他们的诉求,再站在他们的角度,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安抚各位当事人情绪,从中选出代表,联系公司负责人参与调解,依法解决矛盾。
刚开始的时候,公司坚持认为:“公司经营不善,没能力还款。”曹明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放弃休息时间,不遗余力,多次找到公司负责人,当面释法说理,陈述利弊,耐心做思想工作。经多次沟通协调,耐心开导,双方认为曹明的调解方案可行,并于今年春节前在月塘司法所达成一致意见。
“用百姓的话平息百姓的事,调解不能‘和稀泥’,要以初心担使命、以真心对群众、以公心断是非、以恒心解难题。”曹明表示,只有把“四心”贯穿调解过程,才能解开当事人心结,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不厌其烦,化解百姓“挠头事”
“曹所长,子女不孝,这日子没法过了,还不如一死拉倒。”2023年12月6日,年过七旬的赵某来到月塘司法所哭诉,请求曹明帮助其解决儿子赡养纠纷。
对于曹明,这是他调解500多起家庭纠纷中的一例,对于赵某,这是她老年生活的希望。
“赵阿姨,您不要急,有话慢慢说。”曹明见状,一杯热茶热情接待,不厌其烦,了解相关情况。
高彬(已故)与赵某是夫妻关系,两人共育有二女一子,分别为高某琳、高某俊、高某莉。1992年,高彬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去世后,赵某不顾儿女反对,在高某莉未成年、高某俊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离家出走,与他人共同生活至2022年底。
三十多年,赵某从未与儿子高某俊夫妇联系。2022年回到月塘镇,与小女儿高某莉居住生活。现小女儿高某莉坚持赵某向儿子高某俊要房子居住,遭到高某俊夫妇的强烈反对,赡养费也坚决不给。
了解事情原委后,曹明分别召集赵某与二女一子就赵某住房、赡养等问题进行调处,由于分歧过大,各方各执一词,闹得不可开交。
为不让事态扩大,曹明针对其中的矛盾焦点,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从法律关系、赡养义务、后果预测等法理层面,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等方面,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一解决具体诉求,化解双方内心隔阂。
1月5日,曹明邀请赵某所在村党支部书记、村老干部等人联合调解。最终一家人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赡养等纠纷得以解决。
“曹所长巧用调解秘诀,化干戈为玉帛,类似的事还有很多。”月塘司法所副所长高玉婷感触颇深,在多年调解实践中,曹明总结摸索出“多方排查、仔细评判、科学分流、竭力调解、全程跟踪、贴心回访”等调解工作法,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镇纠纷调解成功率、群众满意率持续保持在92%以上。
不偏不倚,当好群众“代言人”
“曹明是辖区矛盾的‘消除剂’,百姓合法权益的‘代言人’,领导同事们的‘好帮手’。”月塘镇政法委员徐秀梅告诉记者,月塘位于仪征市西北部,西与南京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搭界,北与安徽省天长市金集镇毗邻。
近年来,随着月塘经济快速发展,随之带来劳资、侵权、遗产继承、土地承包、农民工讨薪等纠纷增多,每天来司法所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曹明一心做好和谐月塘的“稳压器”,带领同事每年处理大小纠纷上百件,总是随叫随到,从不推诿。
吴其山(化名)是养羊户,自2023年下半年,陆续有羊死亡。老吴将死亡的羊送检测机构检验,发现羊肚里存有垃圾袋,后来又找到兽医检测,结果相同。
老吴认为羊肚里存有垃圾袋,是垃圾站清运车违规倾倒垃圾、村委会对垃圾倾倒疏于监管,导致羊误食死亡,并先后向村委会等上级部门多次反映要求赔偿,因协商未成,产生很大分歧。
“共有45只死亡,他们一分没给,曹所长,羊是我家的主要经济来源!”老吴哭诉出满肚子的委屈。
曹明了解情况后,立即召集垃圾站、村委会负责人核实相关情况,并指出:“乱倒垃圾是违法行为,污染空气、水源和土壤,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影响美丽乡村建设,村委会应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
用热情感化人,以事实和法律说服人。经过多轮谈判,曹明的建议得到大家的认可,双方各让一步,最终签订经济补偿协议。
“做调解工作没有捷径,促使当事人放下对立情绪,必须巧用嘴、勤跑腿、多思考、善总结,大公无私,一碗水端平。”曹明认为。
坚守担当,痴情逐梦和谐;不变承诺,换来百姓安宁。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多年来,曹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躬身践行法治,强固稳定“底盘”,书写和谐合格答卷,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催生出一个个为民服务的动人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