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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法规”保障夏粮安全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7月03日A03

日期: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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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专 题       上一篇    下一篇

为确保夏粮收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南京市浦口国资集团粮食购销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全力做好夏粮收购保障、粮食保管,严格依法、诚信收粮,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粮期间,集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政策进行粮食收购,保障农民售粮收益。严格遵守国家“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一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二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三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四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五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收购库点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等级和收购价格等信息,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确保价格透明、公正公开。

严格“按质论价”收购粮食。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要求张贴质价公告,公示质价办法,收购中严格依质论价,不压级压价,保障种粮农民利益。今年浦口国资集团粮食购销公司计划收购夏粮5589吨,粮食购销公司下辖星甸、余家湾两个库点于5月30日正式开秤收购,国标二等小麦收购价为1.24元/斤。

严格执行“计量”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收购开始前对各库点计量器具进行全面检测,确保计量准确,同时全面落实计量器具管理责任制,杜绝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合法、诚信收粮,为国家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韩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