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人大代表+法官”合力解纷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7月03日A02
日期:07-03
本报讯(记者 陈坚 通讯员 何逸 肖如峰)一边是车祸受伤的申请人,一边是家庭困难的被执行人,这纠纷该如何妥善化解?日前,宜兴市法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欧阳华参与执行调解,促成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
2022年11月,67岁的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右转弯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直行的却某相撞,交警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却某因事故致肋骨骨折,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刘某支付了5.5万元赔偿款。2023年10月,却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经法院依法判决,刘某还需向却某支付赔偿款13.5万元。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刘某卡中存款3万余元。法官前往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委走访调查,得知双方均为村民,靠山吃山,以农为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执行法官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西渚镇白塔村党总支书记欧阳华参与共同化解。
“都是乡里乡亲,我就用宜兴话讲了啊!”6月28日下午,西渚镇白塔村的欧阳华调解工作室内,欧阳华安排却某和刘某弟弟一同坐下,展开调解。“一场交通事故,影响两个家庭,这是谁都不想的,但法律责任该承担的还是要承担。”他向刘某弟弟释明生效判决的法律效力。“你哥有困难可以理解,但做人要讲究诚信,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慢慢还,一点一点还。”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保障刘某基本生活的前提下,每半年从他的银行卡中扣划4500元,直至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