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法院受理首例“审转破”案件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7月02日A02
日期:07-02
本报讯(通讯员 唐林华 记者 翟敏)近日,兴化市法院成功受理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这是该院受理的首起“审转破”案件,也是该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有益探索。
6月17日,王某诉至法院,以其系某公司股东,而某公司已停产停业多年且已于2020年7月12日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为由,要求解散某公司。
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发现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即已出现解散事由,仅从实体审理的角度而言,王某的诉讼请求并不能获得判决支持。但公司法同时又规定,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即已出现解散事由的情况下,应当在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开始清算。
“当事人的真实目的并非要求解散公司,而是想通过诉讼途径注销公司登记。”承办法官很快发现了问题的症结。基于一揽子化解矛盾纠纷的考量,承办法官先后拨通了王某和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的电话。在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及某公司的基本情况后,承办法官通过关联案件检索发现了某公司还存在虽经强制执行但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本案符合审转破的受理条件,可以通过引导债务人申请破产的方式从根源上解决所有问题。”经过承办法官和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王某最终同意撤回本案诉讼,由某公司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通过在审判程序中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具备破产条件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能有效减少各方当事人诉累,避免程序空转,节约司法资源,从源头减少诉讼及执行积案,同时加快了“僵尸”企业的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