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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改了,花坛拆了,他们笑了!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28日A05

日期: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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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多年的邻居却因一堵围墙、一块花坛起了纠纷。溧阳法院高新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村委干部,妥善化解了两起邻里纠纷。

原告小王和被告黄大爷系前后邻居,小王房屋后面本是一块空地,黄大爷将该空地用墙围住,其中东面的墙头直接垒在了原告小王房屋的后墙上,导致小王无法到其房屋后面。双方便因此多次发生争吵,村委会数次调解无果,原告因气愤强行将围墙敲坏,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小王和黄大爷先后通过报警寻求帮助,但仍未根本解决问题,小王一怒之下将黄大爷告上法庭。

在调查中发现,被告的围墙确实影响了原告对房屋的修缮,但是当时被告建围墙是得到原告母亲同意的,被告与原告父母一直和睦相处。考虑双方一直以来的关系,结合现在围墙的位置一方面影响了原告修缮房屋,另一方面被告院落的封闭性也受到了影响。承办法官翟磊又和村干部“双管齐下”,分头拉着他们做工作。

“黄大爷,您这墙头直接抵到人家屋后了,影响人正常通行,于理于法这都是不合适的,咱不如各让一步,这边把围墙拆掉,留出通道,小王负责由东向西建一面围墙,这样你们自己也形成一个封闭的院落。” 最终,在法官和村委干部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自行达成了和解协议,小王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我之所以建这个花坛是为了美化环境,我这个做的是好事,我为什么要把花坛拆了?”一上班,承办法官翟磊就接到被告蒋大爷打来的电话。原来是蒋大爷收到了法院邮寄给他的起诉状副本,原告老张要求蒋大爷将其建在老张房屋北面排水沟上的花坛拆除,原告认为该花坛严重影响原告房屋正常使用,威胁到原告居住安全,在村委、城管等多部门协调下仍未解决该问题。被告蒋大爷因为原告的起诉,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翟磊马上前往村委了解相关情况,村干部称双方因为花坛一事多次报警,村委、城管也多次出面协调,但是蒋大爷坚持认为其建花坛是好事,是美化环境,不愿意拆除。了解上述情况后,翟磊与蒋大爷多次电话沟通,向其释明了相邻权等相关法律法规,蒋大爷最终表示同意自行拆除花坛,不需要再开庭审理了。在庭审前,蒋大爷主动将建在原告房屋排水沟上的花坛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