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引纠纷 调解挽邻情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25日A06
日期:06-25
本报讯(通讯员 赵雨秋 杨九凤)夏某房屋漏水致楼下王某房屋受损,双方对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不久前,王某向新沂法院提起诉讼。
双塘法庭承办法官主动与当事人联系,了解到夏某对赔偿金额存在异议,要求对王某房屋受损情况进行鉴定。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起初双方情绪较为激动,彼此无法正常沟通。承办法官考虑到房屋鉴定需要双方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且要额外支出鉴定费用,不利于邻里关系的缓和。于是,及时采用“背靠背”调解法,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从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角度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各退一步,以和为贵。最终双方情绪平复,达成一致意见,夏某当庭赔付王某房屋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