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解除冻结400万元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25日A06
日期:06-25
本报讯(通讯员 楚士将 刘敏)“非常感谢法官让我们的企业重新活过来,为这样讲大局的法院和负责任的法官点赞。”近日某环境公司负责人在微信朋友圈感慨道。
原来,近日阜宁法院羊寨法庭审理了一起某公司诉某环境公司委托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某环境公司从事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再生物资回收等业务,因化学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影响,在经营过程中差欠下游某公司服务费420余万元。承办法官了解到,某环境公司资质良好,诚信守法经营,因恢复生产不久,对外差欠大额债务,难以一次性全额偿债,同时该企业在账户被保全的情况下,仍想方设法通过其他途径第一时间向某公司偿还20余万元,并积极主动与对方调解。
承办法官从既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又要给企业适当喘息时间改善经营角度出发,用法治之力促进企业强信心、稳经济、助发展,采取“背靠背”调解处理,经过多次协调,劝解债权人以“放水养鱼”激活市场主体发展,最终某公司同意某环境公司每月还款30万元直至全部偿还完毕为止,并解除对某环境公司的所有保全措施,至此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