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45℃,出发!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25日A05
日期:06-25
地表45℃的高温,驱车近600公里。一场跨省行动,不仅展现了两地法院干警高度的责任心和高效的执行力,也体现了执行工作的便捷化、信息化、智能化、节能化。
近日,镇江市润州区法院依托全国法院执行指挥协作平台,在河南商丘市宁陵区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异地拘传被执行人并促使其履行部分款项,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2018年起,高某甲以资金周转需要为由,由高某乙作为担保人,陆续向马某借款共计21万余元,后借款到期,高某甲尚欠14万余元未归还,经多次催要未果,马某将高某甲、高某乙诉至润州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高某甲向马某归还借款14万余元并支付利息,高某乙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判决生效后,因高某甲、高某乙一直未履行相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达成分期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但高某甲分文未付且下落不明。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不到维护,执行干警李海平、殷众又积极寻找其他线索,最终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一贫困县发现了高某乙的行踪。为确保此次异地执行顺利进行,执行局立即启动异地执行预案,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指挥协作平台,向河南商丘市宁陵区法院申请执行协助。
接到协助请求后,宁陵区法院迅速响应,执行局局长张庆升、指挥中心主任白景伟第一时间协调部署,提供警力、车辆等支持。随后,两地法院执行干警根据掌握的执行线索,进行充分沟通研判,共商联动执行方案。
谋定后动,迅速出击。6月12日,润州法院执行干警冒着地表45℃的高温,驱车近600公里赶赴河南,于次日凌晨前往高某乙暂住地与当地法院执行干警汇合,在此处蹲守两个小时后,执行干警发现了高某乙的行动踪迹,但在其暂住地并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其名下亦无房产和车辆。最终,高某乙被拘传至当地法院执行局。后经执行干警的说服教育,高某乙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多方筹措资金,当天下午给付了3万元,并承诺本月底前再给付2万元,余款以每月5000元的方式给付直至清偿完毕。至此,这场跨越百里的联动行动顺利完成。
记者了解到,润州法院执行局深度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不断提升执行指挥中心运行水平,依托执行指挥协作平台,加强与各地法院之间的团结协作,切实提高异地执行工作效率,破解跨区域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