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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办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25日A05

日期: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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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张家宁

王丽娜,现任宿迁市宿豫区法院高新区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忠诚履职、勤勉敬业,积极参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累计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200余件。

因工作能力突出,她办理的案件多次获评“优秀庭审”“优秀法律文书”。在法治沃土精心耕耘十余年,她曾先后被表彰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个人三等功”“三八红旗手”。

坚持司法为民,保障民生权益

“要把群众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办,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努力让人民群众于细微处感受到良法善治的温度!”王丽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赤诚之心和满腔热情处理每一起案件,全力保障民生权益。

工作中,她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尊重每一位当事人的权利。在审理一起房屋征收补偿款纠纷案件中,因被告的年纪较大,子女不在身边,老人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为了方便被告参与诉讼,保障其能正常行使诉讼权利,经过与原告协商,征得当事人同意,将庭审现场设置在被告家门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在庭审结束后,王丽娜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最终将该案成功调解,顺利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了邻里和谐。

为最大限度化解当事人矛盾,力争双赢多赢共赢,王丽娜特别注重释法明理这一环节,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向当事人讲事实、讲道理、讲法律,即使当事人败诉也能心服口服。在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时,被告经法院传唤未到庭,在作出缺席判决后,被告对判决结果存在疑问,王丽娜耐心向被告解释作出判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最终被告对判决结果予以认可,并积极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金额。

注重裁判引领,力促社会和谐

在工作中,王丽娜不仅追求个案公正,更重视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作用,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2年,在审理一起九旬老人在养老院食用带鱼被卡喉致死案件中,她没有机械办案、一判了之。为了查清事实,她主动走访调查,向养老机构及医院了解老人基础病情、日常生活照护服务等情况。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依据,结合双方责任和损害结果及养老机构的公益色彩,对赔偿数额作出合理裁量。同时,王丽娜积极向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为依法促进养老机构的规范化运营提供了明确方向,也为提升养老服务行业标准提供了思路。该案例因着力运用司法裁判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促进社会和谐,被多家媒体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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