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夜间执行常态化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21日A03
日期:06-21
本报讯(通讯员 潘一鸣 记者 翟敏)近日,记者从泰州市海陵区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该院执行局聚焦涉民生案件和申请执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常态化开展夜间执行行动,力求最大限度推动“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执行到位。
王某2022年5月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伤吕某,后双方协商不成,吕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赔偿7万余元,但王某一直未实际履行,吕某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址,被执行人居住在姜堰区某村庄内,经过前期的走访调查,发现该村地形复杂,道路狭窄,汽车无法通行,路口极多,且门牌号码错乱。白天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找到了被执行人住所地,但被执行人不在家中,执行干警便将每个路口都拍照定位,为夜间执行做好准备。
晚上执行干警再次带队来到村中,将警车停靠在村口后,根据白天的拍照定位摸索前行,在步行近20分钟后找到了被执行人住所,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最终双方一致同意以6万元和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