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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行政争议调处奏响“和谐曲”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19日A04

日期: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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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司法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一位当事人给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的行政复议科工作人员送来一面锦旗,该申请人因家庭琐事与家庭成员发生矛盾纠纷,后被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处罚,为此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经过4个小时面对面的沟通劝解,最终化解了申请人和家庭成员之间的隔阂,同时申请人也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使得家庭成员破裂的关系重归于好。

5月中旬,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在全区行政复议中心挂牌设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中心实体化运作以来,共参与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0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14件,化解率达70%。

由点及面,抓前端统筹联动促预防

为了探索行政争议化解前置化、专业化的有效路径,浦口区司法局在全省区级层面率先出台《浦口区司法局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实施办法》,这是浦口区在“实质性化解”理论体系上的一次新探索、新突破。

作为全市首家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在相关行政机关、街道、园区同步设立了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站,在公安、人社、规划资源等行政争议案件较多的部门选聘专职调解员参与调解,为行政争议协同化解提供最大便利。

繁简分流,抓中端提高质效促化解

浦口区司法局通过明确案件类型、规定办理程序、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等方式,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案件基本事实、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社会影响以及疑难复杂程度等相关因素综合分析,浦口区司法局将行政争议案件按照难易和复杂程度,分为简易类、一般类、重大复杂类三种类型。

简易类案件原则上采用书面审理方式;一般类案件可通过组织听证、专家论证等程序审理或审议;重大复杂类案件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多种方式审理,确需召开调解会议的,行政调解调处工作站工作人员可以提前三个工作日将调解的相关内容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积极组织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全链预防,抓末端基层联动促治理

除现场、邮寄申请渠道外,在“浦口普法”微信公众号开通行政复议线上申请通道,扩大开门复议成效。推进行政复议关口前移,实现5个街道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全覆盖。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内部学习,在案件办理中增强业务能力。

群众有所“呼”,复议有所“应”。目前,浦口区各行政机关、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构联系网络已经初步建立,针对一批长期困扰裁判机关和行政复议机关的疑难问题靶向解决方案正在制定,多方联动、默契衔接、共化争议的格局正在浦口区逐步建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