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工程款 撤诉谢法官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18日A06
日期:06-18
本报讯(通讯员 郝玲丽 记者 陈坚)近日,如皋市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来忠收到了来自原告某公司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
2020年,某公司从被告公司承接了某项目铝合金门窗及玻璃栏杆工程。后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期完成了项目施工并提出审计,但双方对审计价格有争议。因剩余工程款一直索要未果,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某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了保全。考虑到被告公司是因为暂时经营状况不佳才延迟付款,为了缓解两家企业的发展压力,尽可能维持双方的“造血”功能,减少诉讼及保全带来的不利影响,李来忠多次协调双方针对争议项目进行结算、厘清账目,劝说被告公司积极承担企业责任,从实际履行、及时回款角度确定双方的调解方案。
经过多次沟通,双方对某公司的施工范围进行了明确,并一致确认欠付工程款金额为260余万元。李来忠动员被告公司积极筹款,某公司也考虑被告公司的确经营困难,愿意作出让步,最终被告公司当即全额给付原告所有的工程欠款,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并解除保全措施。
“对于企业而言,回款时间关系着‘生死存亡’。感谢李法官的耐心调解,让我们在审理中就拿到了欠付的工程款,这下工人们的工资也都有着落了。”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感激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