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葡萄架下握手言和……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14日A06
日期:06-14
本报通讯员 连开法
本报记者 王晓红
近日,韩李村村民房某因土地租赁纠纷起诉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要求租赁人陈某支付其土地复耕费用9900余元。法官运用“实地走访+现场调解”模式,深入田间地头,促成双方调解,实质化解纠纷。
2019年10月,陈某承租房某的5.6亩土地种植阳光玫瑰葡萄。后陈某外出打工,葡萄园便交由其母亲打理。因入园道路被石块、沙堆等杂物堵住,陈某母亲多次与房某发生激烈口角并报警。2023年9月,陈某告知房某不再承租相关土地,并对土地进行平整,但预埋的管道及葡萄根茎等未完全清理干净。房某再次进行了土地复耕并产生了相关费用。因双方就土地复耕费用协商不成,房某一纸诉状将陈某告上法庭。陈某提起反诉,要求房某赔偿其因道路通行不畅等造成的损失5万元。
考虑到双方矛盾较大,承办法官应庆国决定实地走访,尽快查清事实,并组织双方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双方因小事而互相谩骂的不理智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指出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不妥当之处。双方当事人也慢慢解开了心结。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土地复耕等纠纷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之后,陈某撤回反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