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7-31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贾汪两赴现场化解“小”纠纷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14日A06

日期:06-14
字号:
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郝彤 记者 王晓红)近日,某小区业主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徐州市贾汪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王秀富的手中,以此表达对法院专业高效的司法服务,办案高效便民的感激之情。

2022年7月30日天降大雨,凌晨业主发现排水泵不能工作导致其负一层房屋被淹,立即与被告物业公司联系,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后无法排除水泵故障,直至上午11点工作人员才外带排水泵进行排水,致使业主损失进一步扩大。原告认为,物业公司存在着明显的管理失职和不作为,应对业主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

拿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本着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宗旨,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分析,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真实看法,进一步了解案情。同时,为查明房屋淹水原因、损失情况、房屋现状,承办法官两次到涉案小区进行实地勘察。

经查明,当日凌晨两台污水泵无法启动,且据雨水泵的控制面板显示,事发时雨水井的水泵并未正常运行。被告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显示,物业公司应当对水泵每月检测一次,保证正常运转,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虽没有作出续聘的决定,但实际形成了事实服务关系,故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物业对案涉楼栋排水泵负有运行、维护、管理和维修的义务。同时,原告装修庭院时缩短了原设计的排水口长度,这会影响雨水的排放速度。根据原告提供的房屋受损视频以及对房屋的现场查看,并结合房屋受损程度,法院酌定物业公司赔偿其损失4000元。

至此,业主为对王秀富法官认真负责、秉公执法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特意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