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7-31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缴纳资源赔偿费8.5万元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14日A03

日期:06-14
字号:
版面:第A03版:法治时空·专题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丁晓头)一男子用锚钩在禁捕重点水域捕捞水产品,重量共计6.5公斤,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月5日上午,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在案发地石臼湖畔共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活动,检察官对涉案人现场宣布处理决定。

石臼湖是连通长江的重要通江湖泊,属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点水域。今年1月16日,陶某携带渔具至石臼湖水域附近使用锚钩捕捞水产品,捕获鲤鱼、黑鱼等水产品4种6条,重量共计6.541公斤,经区农业农村局认定,造成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合计为1083元。审查起诉阶段,陶某自愿缴纳了水生生物资源赔偿费用。鉴于其系初犯,捕捞水产品的动机目的系个人娱乐和自己食用,使用的工具是锚钩,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较轻;且在这些捕捞的水产品中,均为石臼湖常见鱼类,犯罪情节轻微。据此,高淳区检察院对其宣布了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虽然被相对不起诉处理,但仍需缴纳资源赔偿费用。今年以来,高淳检察院已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8件31人,涉案人缴纳资源赔偿费用8.5万余元。

活动当天,高淳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古柏街道办事处对宣布不起诉当事人进行联合训诫,并组织开展公益服务,多层面开展禁捕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