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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造未成年人保护“全链条”
“对孩子随意殴打辱骂也是一种家暴,家暴是违法行为!如果再有类似情况发生,法院可依法撤销你的监护权……”姜堰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法官穆艳当庭对施暴人杨某进行严厉的训诫。
杨某是7岁女童贝贝的继父,酗酒后经常采用绳子捆绑、扇耳光等手段殴打贝贝。母亲无力劝阻,拨打了报警电话。
开发区法庭“艳雯芳”家事审判团队在接到区妇联的通知后,立即赶到派出所对孩子开展心理疏导,也对她的家庭情况进行走访调查。考虑到这个重组家庭的特殊情况,“艳雯芳”建议区妇联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天上午,穆艳开庭作出裁定,禁止杨某对贝贝实施暴力行为,如违反禁令,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杨某当庭认错,并签下悔过书,保证今后不再虐待女儿。
从介入到开庭,姜堰法院在24小时内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不仅第一时间为贝贝送去了“护身符”,也将这个小女孩从此放在了心上。“艳雯芳”团队只要有空,便会带着衣服玩具、书本文具去看望她,了解她学习、生活上的情况,鼓励她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
姜堰法院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由开发区法庭统一归口管辖涉未成年人案件,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专业化案件审理模式,综合运用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诉讼教育引导等制度,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今年4月,最高法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开发区法庭当即在一起抚养费案件中,发出了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口前移,督导父母双方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织密一老一小“保护网”
“今天旁听的老同志挺多,那我们来一部为我们老年人量身定制的‘电影’啊。”在张甸镇花彭村村委会门口,刚刚结束一场邻里纠纷巡回审判的张甸法庭庭长杨进又开始了普法课,利用巡回审判车播放起姜堰法院自制的普法微动漫《慧眼识骗局 守护“养老钱”》。
“这样的普法动漫通俗易懂,村民们听得进、看得懂、记得住,普法效果更好。”杨进介绍,花彭村是由原花彭、后彭、庙彭三村合并而成,拥有村民852户2937人,村里老人居多。“老人多了,关于赡养纠纷的案件也是水涨船高,我们法庭每年都要处理20余件。”
为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纠纷的发生,杨进多次走访、调研、征求意见,指导花彭村村委会制定了赡养村规民约。遇到具有教育意义的赡养纠纷,还会尽可能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结合民法典讲解赡养义务的内容。这一套“组合拳”下来,花彭村的赡养纠纷下降了80%。
做好“为老”保障的同时,姜堰法院也精准化开展“为小”保护工作。姜堰法院一方面重前端防微杜渐,对违规从事培训工作、在培训场所对不满十二周岁学生实施猥亵的黄某,发出全市首个终身从业禁止令,前置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机制;另一方面抓终端“反哺”治理,及时总结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经验,先后发布《家事审判儿童权益保护白皮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白皮书》,公开典型案例22篇,发出涉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建议10份。同时加强与区教育局、各中小学联系,利用春秋开学季、“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开学法治第一课等活动,受到广大师生家长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