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敬畏法纪成为一种品行操守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11日A07
日期:06-11
杨德华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剑指突出问题,充实违纪情形,扎紧制度篱笆,让党员干部加以重视、警醒、敬畏。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不收手、不收敛,违规违纪违法,滑入犯罪深渊,归根结底就是让贪欲蒙蔽了双眼、麻痹了神经、捆绑了双手,失守了道德操守、法纪底线。“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党员干部只有敬畏法纪,警惕一切诱惑腐蚀,方能知止,取舍有度。敬畏法纪不是畏首畏尾、缩手缩脚,而是因敬生畏、因畏致敬,这是一种正确的人生态度,更是党员干部应当具备的一种品行操守。
要悬规植矩,在懂规讲规守规执规中系紧纽扣。但凡不懂规矩、不讲规矩、不按规矩办事的党员干部,必然会出问题,会“栽大跟头”。“无规矩,不成方圆。”要保持头脑清醒,从思想源头上堵住为恶之念,做到心有所惧、警钟长鸣。要克服人性弱点,从一顿吃请、一条烟、两瓶酒这类“小事”入手,守好第一道防线,做到悬规植矩、抓早抓小。要修身养性育德,涵养知荣辱、明方向、晓事理、讲规矩的道德品性,领导干部更要努力以人格魅力超越职务影响力。要坚决执行好“八项规定”精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决扫清干事创业路上的“绊脚石”“拦路虎”,系紧恪守本分、遵规守矩的人生“第一粒纽扣”。
要挺纪在前,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中筑牢堤坝。党员干部锒铛入狱,都是从顶风违纪开始,视公家的饭“好吃”、公家的钱“好花”、公家的权“好用”为圭臬,一步步滑入犯罪深渊,身陷囹圄。“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要挺纪在前,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准确把握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要紧扣岗位职责,将党的“六项纪律”作为“紧箍咒”,认真查找梳理廉政风险,防治“未病”。要从细微入手、从小节做起,常照“显微镜”“反光镜”,管好“自己人”“枕边人”,净化社交圈、朋友圈。要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危机感,把自己摆进去,把红灯亮起来,将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依法办事,在尊法守法司法执法中当好表率。法的精神既为人的行为提供价值取向,也是划定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党员干部,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知法犯法”,究其根源就是“脖子以上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内心未曾摆脱贪欲掣肘,没有真正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最终行差踏错、徇私枉法。“惩其未犯,防其未然。”要树牢“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旨趣,心中高悬法治明镜,拉好公与私的“警戒线”,明晰情与法的“分界线”。要手握法律戒尺,坚持“讲政治、讲法治”有机统一,以“能动履职”“如我在诉”追求法槌起落间、公平正义显。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牢谦抑、审慎、善意的文明执法理念,在理性执法、廉洁执法上做好示范、当好表率。
(本文作者系如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