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融合法庭”解农资纠纷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11日A06
日期:06-11
本报讯(通讯员 郭依欣)近日,睢宁法院李集法庭与李集镇司法所合力,在李集镇矛调中心“融合法庭”成功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让矛盾纠纷化解跑出“加速度”。
这是一起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为同村的乡邻,原告经营一家化肥、农药、种子商店,被告多次从原告处购进稻种、麦种、化肥及农药等物资,未及时付清货款,2020年2月19日经双方结算,被告出具一份欠条给原告,并载明款项。欠条出具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拖延至今未付。
调解员郭老师仔细阅案卷,初步了解案情,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电话沟通,经沟通后进一步了解到,双方均认可清单中部分款项,仅对小部分存在争议。考虑到大家都是乡里乡亲,不能因此伤了和气,郭老师便将双方当事人邀请进了“融合法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双方均来到融合法庭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随着郭老师和风细雨般地逐渐深入,释法明理,双方也都从一开始的板着脸到放松下来,最终,厘清了陈年旧账。
随后,司法所调解员分别与当事人协商具体支付金额,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多次磨合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审判团队随即根据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现场完成文书送达,一起多年的纠纷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