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开区检网协作创新轻罪治理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06日A01
日期:06-06
本报讯(通讯员 盛娇佳 李丽君 记者 郎建强)“李某在社区公益服务中表现积极主动,同意对他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望他改过自新、不再逾越法律红线。”今年4月,在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组织的一场公开听证会上,社区网格员这样评价李某。在此之前,李某已在社区安排和监督下,累计完成40小时的公益服务。
对轻微犯罪案件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前,依托检网协作推动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助其悔罪向善、回报社会,是该院深化轻罪案件“治罪+治理”模式的一项创新探索。2023年以来,该院持续做优“经心治微”项目,借助网格资源探索“拟不起诉+公益服务”机制,着力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体系。
2023年10月起,该院与网格中心拟定了社会公益服务流程规范,选取两个社区作为公益服务站试点,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服务意愿的犯罪嫌疑人,就近安排至相应站点,参加40至120小时不等的社会公益服务。服务期满后,由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听取社区考察反馈意见,结合案件嫌疑人综合表现,依法作出从轻或减轻处理。
李某因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从事网络诈骗,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李某系初犯、偶犯,犯罪金额小,具有自首、主动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作不起诉处理,于是安排其至花溪网格公益服务站,参加反电诈普法宣传、文明社区创建、社区巡逻等公益服务。普法宣传现场,李某结合真实经历现身说法,讲述了贪小便宜吃大亏的惨痛教训,警示广大群众防范网络诈骗和帮信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经过半年试点,今年4月中旬,该院与常州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委员会召开检网协作推进会,会签《关于轻微刑事案件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社会公益服务的量化评价标准,并引入公安、检察、社区三方共同参与考核,在全区各乡镇街道推广扩展公益服务站点6个,在全区实行检网协作轻罪治理机制。截至目前,已有41名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到站点参加公益服务1360小时,32人已通过考察评估获得从轻处理。
“检网协作轻罪治理机制,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基层治理和调动网格资源参与检察监督的有益探索,既教育惩罚了犯罪嫌疑人,又为社会公益服务提供了助力。”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小强表示,“我们将在社会公益服务、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等方面深入探索实践,努力实现轻罪治理与基层治理的双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