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创新受立案“4×3”机制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05日A05
日期:06-05
近年来,作为盐城全市公安机关受立案改革的唯一试点,射阳县公安局将受立案工作作为公安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建立“4×3”受立案机制。改革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受立案工作质态明显提升,为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社会治理等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个保障” 确保改革筋骨强健
5月23日,市民周女士拿着一本厚厚的聊天记录和账单到射阳县公安局接报案中心报案,中心民警了解诉求后,当场进行网上登记,第一时间联系刑警大队民警到场制作询问笔录、接受相关证据,从进门到接报案结束仅1小时。
“在受立案过程中,群众最担心的就是报案不接、有案不立。”法制大队大队长翟金烨说。为扎实推进受立案改革,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上门报案难的问题,射阳县公安局坚持便民导向,从顶层设计、硬件建设、人员充实等方面多点发力,全局所队接报案室全部实体化运行,并按照“1+1+N”模式配备接报案中心(室)人员,“1+1”即为接报案中心一名法制民警和一名法制辅警对报案群众进行先期接待,“N”是指在接报案中心的调度下,全局各业务警种部门第一时间到场制作询问笔录、接受相关证据。
自改革以来,该局接受群众上门报案数同比上升29.3%,执法满意度达99.5%。
“三个环节” 确保改革流程闭环
“报案难、立案难是群众对公安工作不满意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影响公安执法公信力的难点堵点,我们会在受理后,对案件进行分流和跟踪,确保没有任何一件报案被遗漏。”翟金烨介绍。
接报案中心由法制大队牵头管理,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接待,统一受理案件。中心民警根据管辖分工,对前台受理的报案分类审核后,通过后台网络实时分流处理,做到第一时间将报案信息传送平台,有效畅通源头接报案机制,为数字化监督打下坚实基础。
(下转C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