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促矫 与法同行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05日A03
日期:06-05
为丰富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内容,使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认识到涉黑涉恶问题的严重性,南京市溧水区石湫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社矫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内容,阐述了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产生的危害,从而使社区矫正对象对有组织犯罪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并强调日常社区矫正对象需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其绝不参与涉黑、涉恶、涉枪、涉毒、涉邪等活动,增强其反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其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和约束自己的意识,促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葛顺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