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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湖系列“特大电鱼案”巡回开庭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6月04日A05

日期: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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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王晓红 李之鹏 通讯员 姜川)初夏的微山湖,碧波荡漾。作为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微山湖因物产丰富素有“日出斗金”之称,京杭大运河沿微山湖而过。5月31日上午,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在沛县微山湖千岛湿地景区水域岸边巡回开庭、集中审理三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南京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朱建新、南京环资法庭庭长陈迎出席庭审活动。当地人大代表、沛县大屯中学师生、附近居民及相关领域执法人员等70余人现场旁听。

据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六名被告人在微山湖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数吨,价值人民币10余万元至50万余元不等,提请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进行了质证,公诉人、被告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三起案件将择期宣判。

位于沛县的微山湖千岛湿地被誉为徐州的后花园和天然氧吧,对上述水域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庭审结束后,该案的审判长、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孟源从电鱼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微山湖及京杭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司法机关对待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态度和决心等三个方面,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现场宣教。

同时,为激励青少年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积极参与,南京中院、南京环资法庭、徐州市检察院、徐州市公安局、徐铁法院、徐铁检察院、沛县农业农村局、徐州市生态局、徐州市资规局、徐州市教育局、徐州市妇联等十多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在现场为学生代表颁发了保护生态环境“小小宣传员”证书。随后,在微山湖边大家共同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虾苗等生物资源,旨在增加水域内的生物多样性,改善水质,助力恢复和保护微山湖的生态环境。

据介绍,此次系列“特大电鱼案”在案发地巡回开庭、集中审理,不仅彰显了司法机关对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的决心,更是多方合力贯彻落实大运河、微山湖生态司法保护机制的一个缩影。既有效地震慑了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也为共同维护微山湖的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