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7小时攻坚两案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31日A06
日期:05-31
本报讯(通讯员 徐枫智 记者 王晓红)近日,睢宁法院执行局积极开展“小标的、大民生”之夏季攻势专项执行行动,在7个小时化解两起纠纷案件。
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睢宁法院调解,按照原调解协议:“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处房屋及院落一处归被告所有,原告放弃上述房产所有权,被告自愿给付原告房屋折价款20万元,并限时搬离上述房屋。”被告张某履行10万元后不愿再继续履行,原告代某遂购买一处活动板房,放置在涉案房屋大门前,自己在里面居住生活。因双方均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互相申请强制执行对方。代某申请执行张某支付剩余10万元费用,张某申请执行代某搬离房屋。
两件案件经睢宁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王子钰决定合并执行。王法官首先将双方均传唤到执行局,向双方进行法律释明。经过近2个小时的调解,终于双方约定于2024年5月11日下午两点,共同到现场执行,代某搬离房屋,张某支付剩余10万元。
下午两点,双方当事人及亲属、执行法官、吊车、拖车均如约赶到现场,在执行法官、村委会工作人员等人的现场见证下,活动板房被吊走,代某的个人物品被搬离。张某在支付剩余款项时,发现银行卡限额,当天无法转出10万元,于是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张某联系其妹妹先支付代某5万元,又让其弟弟签字担保次日支付剩余5万元,两起案件顺利执结,矛盾纠纷彻底化解。待一切手续办理完毕,执行法官返回法院时,已是夜里9点多钟,7个多小时的执行会战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