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爱,给孩子最好的礼物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31日A06
日期:05-31
“耶!”5月25日上午,靖江市法院执行接待室内温情满满,申请人王某在这里见到了许久未曾见面的孩子,母子二人愉快相处的美好时刻被镜头定格下来。对于孩子来说,母亲的陪伴和关爱是他在这个“六一”儿童节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
王某与前夫刘某离婚后,根据法院调解,婚生子小刘跟随父亲刘某生活,母亲王某享有探望权,探望权具体行使方式为:自2023年9月起,王某于每月第一周、第三周周六上午10时至刘某处将孩子接回行使探望权,于当日13时前将孩子送回至刘某处,刘某负有协助义务。但调解至今,王某仅顺利探望过孩子两次,思子心切的王某于是向法院申请执行探望权。
“调解时我们两家离得近,所以才同意上午10点去接下午1点送回,结果调解之后,他就把孩子送到了泰兴,要求我去泰兴接送,路上就要花费近两个小时,他还一定要把交通时间也算在里面,导致我和孩子都没有时间好好相处了。”王某告诉执行法官,刘某故意为她探望孩子设置了障碍。
探望权执行案件不同于一般执行案件,不宜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了妥善执结该案,避免当事人间矛盾升级让孩子再度受伤,执行法官决定在执行方式上以疏导、教育为主,让双方都解开心结,以后也能自愿配合探望。
为此,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由于孩子平时要上学,于是在周六将双方约到了法院,既给了王某和孩子相处的时间,也能面对面倾听、了解、化解双方的矛盾顾虑。
面对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刘某表示,自己的姐姐是幼师,为了更好地教育和培养孩子,才将孩子送到了泰兴,并不是故意给王某的探望设置障碍。
了解清楚双方的矛盾点后,执行法官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出发,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从情理法三方面对双方进行疏导。经过一上午的耐心调解,双方均有所悔悟,王某表示愿意纠正自己的不当行为,为孩子提供良好的陪伴环境,刘某也不再强求王某必须去泰兴接孩子,可以在靖江行使探望权。
双方的矛盾圆满化解,孩子在妈妈的陪伴下也露出了笑容,面对镜头,母子二人开心地比起了“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