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质效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30日A05
日期:05-30
本报讯(通讯员 周少华)“真是隔行如隔山,今天的活动让我对检察院加强内部监督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对今后更好地履职很有帮助。”日前,在参观流程监控活动后,人民监督员刘兰娣有感而发。今年,兴化市检察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履职活动,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推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提升。
今年3月,最高检部署开展“每案必检”工作后,作为试点地区,兴化市检察院在办案部门自主核查的基础上,每月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从2024年已办理的所有案件中现场随机抽取不少于3件案件,由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释法说理和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审阅,对司法文书制作、卷宗装订、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查,并就案件质量管控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每案必检”工作做深做实。
除了加强案件质量的事后监督,兴化市检察院还高度重视事中监督。4月18日和19日,该院先后抽选6件速裁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李松兰监督检察官出庭公诉活动,结合出庭规范、文书质量和庭审效果等对公诉人出庭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人民监督员走进办案一线,深度见证、监督检察履职,不仅有利于增强检察办案透明度,更倒逼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兴化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桂才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