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7-31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常州人大出台意见形成监督合力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30日A05

日期:05-30
字号:
版面:第A05版:江苏检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郑先志)5月6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构建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五项机制”,充分发挥两种监督职权优势,提升监督质效。

《意见》从总体要求、工作机制、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对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作了明确规定,并涵盖以下五项机制。

信息共享机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向检察机关提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监督工作中形成的调研报告、审议意见、问题清单等资料,检察机关发出的抗诉书、重要检察建议,应及时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

相互参与机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视察调研时,可以邀请检察机关参与;检察监督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依托人大代表“家站点”等,加强日常沟通和定期交流。

双向贯通机制。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必要时提请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检察机关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议题、开展执法检查的建议,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提供制度供给的,可以提出立法建议,推动源头治理。

有机衔接机制。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提出的监督事项,符合条件的,检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并及时反馈;检察机关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建议的公开听证、磋商办理等环节。

监督协调机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有效促进检察机关提升履职能力,在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调研中,可以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与;检察机关要认真办理相关审议意见、代表议案建议及其他交办和配合事项。

《意见》为规范有序开展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提供了示范和指引,形成“以监督促监督”的合力,增强了监督的刚性。这是“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双向联动的有益探索,也是推进法治共同体建设常州实践的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