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海警局关于无主财物的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30日A02
日期:05-30
2023年12月13日0时10分许,盐城海警局在34°27.4′N,119°47.1′E附近海域查获“鲁枣庄货1877”船,船上载有煤炭431.35吨。因上述煤炭所有人无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对上述所有人不明确的扣押煤炭发布认领公告。
请该批煤炭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有效证件到盐城海警局主张权属核实认领。若公告期限届满未被认领,我局将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上述无主财物处理并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地址:盐城市射阳县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精业路16号盐城海警局。
联系人:吴卓,联系电话:0515-82200336。
盐城海警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