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涉罪 现场听庭敲警钟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28日A06
日期:05-28
本报讯(通讯员 牛金龙 洪亚华)“作为一家招标公司的负责人,听了今天的庭审,深有感触!”近日,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串通投标案,邀请名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余名员工旁听案件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下半年,新疆某大厦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某大厦工程”)公开招标。被告人刘某为了承揽该工程,找到新疆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以下简称“某建设公司”)负责人宫某商议,由刘某提供投标报价、保证金给某建设公司,使用某建设公司资质参与该工程投标,并约定中标后交由刘某实际负责。同时,刘某安排其实际控制的被告单位某德公司一同参与投标。最终,某建设以7611余万元的价格中标某大厦工程,刘某将该工程转给第三方周某施工,并从周某处收取好处费人民币430万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刘某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并进行了深刻的忏悔。
旁听人员全神贯注地观摩旁听案件审理,“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威严,对串通投标罪涉及的法律条文等方面有了更具体、更直观的认识,接受了深刻的警示教育,他们也表示希望法院能向他们普及更多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