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一揽子”执结赔偿案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28日A06
日期:05-28
本报讯(通讯员 刘扣平)近日,东台市法院践行“一次性执行”理念,避免一起案件再诉再执的产生。2022年,吴某某因发生交通事故致左胫腓骨下段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后诉讼至东台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朱某某赔偿吴某某4万余元(不含二次手术费)。后朱某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吴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前往朱某某户籍地实地调查,发现朱某某年事已高,没有收入来源。面对这一现实困境,执行法官联系了朱某某之子,将申请执行人吴某某急需二次手术费的情况也告知了朱某某之子。经过执行法官多次释法说理,朱某某之子表示愿意代替父亲支付赔偿款,一并处理二次手术费用。最终,双方就赔偿款和二次手术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一次性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