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警局海安工作站无主财物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28日A02
日期:05-28
2024年5月17日,南通海警局海安工作站在江苏海安海域查获5艘辅助捕捞作业平台(浮子筏,4艘发动机功率未知:6×1.8米,黑铁架,木甲板,发动机印有POWER;7.5×2.1米,红铁架,泡沫甲板,发动机印有HANGKAI;7.5×2米,红铁架,泡沫甲板,汉邦牌发动机;7×1.9米,红铁架,泡沫甲板,发动机印有HANGKAI;7×1.9米,灰铁架,木制甲板,22kw发动机),内有杂物,无渔获物。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请船舶所有人到南通海警局海安工作站(联系电话0513-88832110)认领上述船舶,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法将其作为无主物处理。
南通海警局海安工作站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