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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水运江苏”注入“南通活水”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27日A03

日期: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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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行政与法       上一篇    下一篇

全省首个港口执法建设联合党支部出台新规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 陆金宇 通讯员 包宏龙 张煜)5月20日,记者从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全省首个港口执法建设联合党支部——中共通州湾示范区港口执法建设联合支部委员会,以1号文件形式出台新举措,旨在进一步优化港口工程建设营商环境,给“水运江苏”注入“南通活水”。

今年,南通港口工程建设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通州湾示范区有多个港口工程新项目开工,落户了以经营重型海工装备、风电装备等为主的许多企业,其产品具有超长、超宽或超重的特点,无法通过城市道路进行运输,必须通过自备码头进行装卸作业。

记者了解到,许多企业迫切需要办理港口工程开工质量监督手续,但部分企业对当前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了解不透彻,面临对现行的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和内容不熟悉,难以准确把握和理解,前期准备时间较长等一系列问题。为此,联合党支部决定勇挑重担,对港口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在确保开工条件具备安全要素的前提下,科学高效地优化质量监督手续程序,为企业提供便利,缩短质量监督手续周期。

据南通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党委委员、通州湾联合党支部书记顾红雷介绍,此前实施的质量监督手续,是要求整个工程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存在办理周期长等制约因素。而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的第一道工序一般是桩基、围堰、疏浚等施工,不涉及钢筋加工场、预制场、拌合场的设置。现在,只要确保港口建设项目第一道工序安全生产条件满足要求,工程即可先行开工,然后分阶段边施工边推进和完善其它工序的安全生产条件,最终实现整个工程项目合规。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通州湾示范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联合党支部从提升港口工程服务高质量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和优化港口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的相关举措,犹如一潭“活水”,将不断促进港口经济建设蓬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