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煤炭认领公告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23日A02
日期:05-23
2022年至2023年,连云港海警局在灌河口海域查获“皖龙号116”船、“豫信阳货2462”船、“皖颍上货0800”船、“巨龙0999”船。上述四艘船的船载煤炭均已被连云港海警局依法扣押。
请上述涉案煤炭的权属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相关证件、权属证明以及合法性来源等材料到我局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上述涉案煤炭将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联系人:唐警官
联系电话:17768586905
特此公告。
连云港海警局
2024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