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律顾问服务基层村居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22日A04
日期:05-22
本报讯(记者 郑弋 通讯员 孙修军)5月14日,泗洪县司法局在界集司法所举行村居法律顾问签约仪式,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界集镇镇长吴少卿、泗洪县司法局副局长刘亚武、江苏多德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崔凤亚等参加了现场活动。
“我们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刘亚武告诉记者,近年来,泗洪县司法局坚持“四个加强”的有力举措,不断规范和提升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能力和工作质量,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即,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队伍力量;加强规范标准,助推高效便民服务;加强考核机制,科学评估服务绩效;加强业务培训,优化服务质量。
根据村居面积、人口数量、法律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建立村居法律顾问遴选制度,协调指导县内律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优先选拔业务能力强、熟悉社情民风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建立村居法律顾问人才库,确保“一村一顾问”工作扎实推进。开展“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将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相结合,形成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的整体合力,促进乡村法治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进一步完善《泗洪县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村居法律顾问职责与服务标准、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推进互动式法律服务,立足服务村居家长里短和热点法律释疑,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组织法律顾问前往中小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积极参与村居产业项目合同草拟、审查和修改,村规民约的法律审查和修缮,重大敏感案件矛盾化解等重点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广泛参与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为基层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法治保障。
为提高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他们结合村居远近距离,明确年度每村服务费用标准,并根据工作开展的内容、质效、次数、服务对象评价等,对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在此基础上,采取日常监督、突击检查、专项督查相结合,通过检查台账资料、实地走访、群众满意度测评、电话回访等方式,对法律顾问履职情况和服务绩效进行综合评议,根据实际工作和评分情况予以认定,并与年度补助核算挂钩。对查实“吃拿卡要”等8种情形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针对部分律师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扎实、但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实际情况,泗洪县司法局积极联合律师协会,定期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者开展业务培训,邀请法官、资深调解员为村居法律顾问讲授调解技巧,确保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