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法院考核制度的实践难点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21日A07
日期:05-21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法院人员考核工作指引》,各级法院不断健全完善考核工作细则,形成了一套“绩由事考、人以绩论”的考核体系,力求把功夫下在平时、融入日常。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考核制度实施不到位。部分法院虽制定了一些制度,但在考核标准落实不到位,相关部门未能充分发挥检查、督促作用,致使考核工作时紧时松。二是考核标准设置不科学。针对法院不同岗位未设置不同的标准要求,致使实际操作中“走过场”现象较为突出,平时考核“失之以软,失之以宽”,公正性和实效性大打折扣。三是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考核结果未能与职务晋升、评先表彰等直接挂钩,造成了“好坏一个样”的局面,未能充分发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对此,笔者建议如下:
1.优化考核体系。对所有考核项目进行“数字化”分解与调整,准确界定刑事、民商事、执行等案件的难易程度和实际工作投入,分别确定基本分值,切实打通不同部门、不同案件之间的考核壁垒。根据工作积分的量化进行排名,采用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考核、一季一报告、半年一评估、年度总考核的方式,实时公布考核等次,营造良性竞争氛围。
2.实行分类考核。对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进行分类考核。法官考核重点聚焦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同时综合考虑法官在本部门和本条线的排名情况。审判辅助人员考核聚焦办案贡献度,同时结合法官助理分阶培养和“双向选择”要求,以实际工作能力为基调明确高、中、低阶法官助理业绩分配比例。司法行政人员重点考核落实院党组部署要求及服务保障全院现代化建设工作情况,同时将民主测评作为重要参照依据。将部门考核结果与部门负责人考核等次挂钩,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将聘用制人员纳入日常考核范围,重点考核所在团队满意度情况,鼓励聘用制人员爱岗敬业、勤勉工作。
3.强化结果运用。树立鲜明实绩用人导向,将日常考核结果与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员额进退等全面挂钩,有力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切实把日常考核作为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及优化人员分配、人才培育选拔的重要参考,同步推进强化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持之以恒地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