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优”促发展之“进”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21日A05
日期:05-21
本报通讯员 张美芳 王钰莹
“成功承办全省法院深化智慧执行‘854模式’改革现场会,工作经验入选中国法治蓝皮书,将向全国推广;‘涉企服务直通车2.0’工作平台获评全市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创新案例……”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法院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立足司法职能,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局,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机制,助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海门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优化营商环境,为海门加快打造‘一示范四城市’,当好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领跑者,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海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开林表示。
建章立制 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区法院专门出台工作意见助力提升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区政协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法院开展工作。”近日,海门区政协在专报上作出相关批示。
2023年,海门法院研究出台了《关于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意见》,对标江苏省、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标准,认真贯彻落实海门区“营商环境提升年”要求,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万事好通77条·马上办”政策举措,提出“高效解决涉企纠纷”“深化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网上立案服务”等15项工作举措。对照“诉讼服务”“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指标,旨在达成加快构建现代诉讼服务工作格局、加大涉企直通服务力度、巩固“切实解决执行难”成果等目标任务。
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海门法院还成立了信用修复中心,面向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修复服务。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固定期限的被执行人,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两年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海门法院可以予以修复,向该院提出书面修复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屏蔽失信信息。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推动当地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提升。自成立以来,完成了对771名个人、377家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位居南通全市法院第一名,被南通中院评为专项工作优胜单位。
府院联动 破解破产审判难题
破产审判工作是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的重点内容。
海门法院2021年审结破产清算案件31件,2022年审结377件,2023年审结203件。面对破产案件数量持续大幅增长,2023年,海门法院积极担当作为,统筹破产审判各环节精准发力,秉持破产保护、企业挽救、破产预防等现代化破产审判理念,开发“企业破产服务府院联动平台”,以信息化助力破产案件办理,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向数字化转型,联合10家单位探索通过线上渠道集约办理破产事项,实现线上破产信息“一键查询”、破产事务“一网通办”,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的长效机制。(下转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