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庭审“搬”到护理院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17日A06
日期:05-17
本报讯(通讯员 王林)近日,南京溧水法院洪蓝法庭将审判法庭“搬”到南京金牛护理院,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给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的老人们提供了一场普法宣传“实境课堂”。
该案系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2014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租了原告挖机,欠了5.5万元台班费一直未付,距今已有十年之久,其间多次经催要协商均未果。翻阅案卷后,承办法官发现被告年龄较大,现在洪蓝街道南京金牛护理院居住生活,行动不便,无法到庭参与诉讼。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开到护理院去。当天上午,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提前赶到南京金牛护理院,在该护理院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张贴横幅、架设设备,一个简易的庭审现场迅速布置完毕。
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庭审拉开了序幕。承办法官仔细倾听双方的诉辩意见,深入了解当事人的诉辩意见,通过“零距离”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促成原、被告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考虑被告实际境况同意被告分期付款。
调解完纠纷,承办法官王林“趁热打铁”,结合该起案例向护理院工作人员和老人们开展普法宣传,重点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监护、遗嘱继承等知识,对以房养老等风险作预警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