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健全体系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_江苏法治报_2024年05月17日A03
日期:05-17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连云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推进行政调解法治化建设,健全调解工作体系、规范调解流程、开展多元协调联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系。成立区级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中心设有行政调解室、行政复议接待室,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员,负责开展行政案件诉前调解、行政复议调解等工作。在教育、住建、林海、人社、市场、行政审批等矛盾纠纷多发部门成立13家行政调解委员会,各行政调委会由分管领导担任调委会主任,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委员,具体开展行政纠纷化解工作。发挥“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作用,13家行政调委会全部入驻平台,实现一个平台受理、分派、调处,提升非诉讼解决行政争议调处率。
规范开展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建强行政调解员队伍,将人民调解员、行政复议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兼职行政调解员队伍,提高行政调解队伍专业水平。通过连云港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云平台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规范的学习,提升依法调解职能。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根据《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引导当事人提出争议纠纷解决方案,规范制作行政调解协议书,达到案结事了人和。
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多元解纷。根据涉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2”工作机制,对经法院初步审查具备诉前协调化解条件的案件,由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推动行政案件化解在诉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政法干警下基层”、“三官一律进网格”等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深入村(社区)开展行政纠纷排查化解,把化解争议纠纷贯穿宣传法律法规全过程,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矛盾不上交,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陈静)